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铝酸钠废弃处置规范

发表时间:2026-09-14

废弃铝酸钠粉末、废液属于碱性危险废物,严禁随意倾倒、直接排放。少量废弃物料可采用稀盐酸、稀硫酸缓慢中和,调节pH至6-9中性区间后,合规排放;大量废弃物料、受潮变质废料,需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,全程做好防腐蚀、防扩散措施,避免污染土壤与水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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